唐山市停车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求路内停车场经营化
管理试点市民意见的通知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市机动车迅猛增加,截止2014年5月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79万辆,其中市中心区小型汽车就已超过40万辆。车辆的增加在给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城市带来了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由于路外公共停车场建设不足,市中心区除居民区外可供使用的公共停车泊位只有约2万个,远远不能满足群众停车需要。
针对路外停车场严重不足的现状,市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在部分符合条件的道路内部施划了部分临时停车泊位,并免费向公众开放,初步缓解了一些路段停车难的问题。但由于路内停车场无专门人员管理,造成部分商家或个人将汽车长期停放在路内停车泊位,或在停车泊位内堆物、堆料,使路内有限的道路停车资源不能得到共享和正常循环,使停车场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为此,根据《河北省停车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城市道路交通和社会车辆停车需求状况,将部分道路停车泊位依法确定为经营性道路停车泊位”和《唐山市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停车管理应作为一个经营项目引入市场化资金和管理者”的有关规定,针对我市实际,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唐山市停车场管理领导小组拟将北新西道(大里路至友谊路)段房产交易大厦对应的路内停车场进行经营化管理试点,并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确定试点单位。
根据经营化管理试点相关道路车流情况,拟收费时间为每日早7时至晚7时。收费标准:以30分钟为一个停车收费计算单位,停车第一个30分钟免费,第二个30分钟收费5元,之后每增加30分钟的收费在前30分钟收费基础上递增一元,例如:一辆车共停放两个小时,收费为0+5+6+7=18元。
此次开展路内停车场经营化管理试点的目的,是尝试利用经济杠杆规范停车秩序,提高停车泊位周转服务效率,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减少交通拥堵与交通污染。为提高我市路内停车场经营化管理的民主性、科学性、合理性,特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请您对路内停车场实行经营化管理是否赞成,投出您宝贵的一票,并请您对推进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提出意见建议。唐山市停车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支持停车场建设与管理的群众中选拔代表参加唐山市停车场经营化管理试点听证会。投票采用实名制网上投票的办法(征求意见投票表附后),征求意见投票表填好后,请发送到tstcgl@163.com邮箱,征求意见时限为一个月,自2014年7月2日至8月2日。
唐山市停车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