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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首创事前协商机制 2份停车管理新规暂缓实施

      6月26日讯 路面停车位是否要收费,新停车场该建在哪里合适?昨天上午,泉州市政府和泉州市政协召开2014年联席会,一场特殊的讨论由此展开。此次会议首创事前协商机制,将政府即将要发布的一些关系民生的重要事项,事先和政协协商,利用政协贴近民生的优势,提高决策的实际可操作性。

  这场讨论,是关于泉州市即将发布的两份“新规”:中心市区停车场所服务和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鼓励社会力量兴建停车场所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会上,市长郑新聪要求,相关部门要吸收建议,做好前期摸底并赴外地考察,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后再予以实施,原定于7月1日实施的时间暂缓。

      昨天会上,多位政协委员都是有备而来。原来,为了确保事前协商的效果,会前,政协委员们已收到两份征求意见稿。昨天会上,多位政协委员都提前做好了功课,手持一大叠材料发表意见。

  泉州市政协委员蔡长谋认为,泉州停车管理可借鉴香港经验,他一口气提了5点建议。在他看来,政府可推广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可大大节约空间。与此同时,建立智能化停车系统,并按香港模式,在繁华道路上规定停车时限,引导市民往地下停车场停车。他建议,政府还可以开发停车诱导系统,通过智能手机、导航系统等就能知道附近有多少停车空位,减少因停车在路上逗留的时间。

  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停车场,他则认为,优惠扶持力度要加大,这才能激发社会力量前来投资。而部分空置土地可以短期租约的形式租做临时停车场,缓解停车难题的见效较快。

  他还提出,山东济南市推出不同停车泊位类型及协调单位开放内部停车位等模式,也值得泉州市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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